在一個重點新書上市規畫會議上,總編輯努力的報告相關的行銷計畫,他洋洋灑灑的羅列了各種的行銷活動,由於是重點書,因此預算較充裕,工作規格較大,他幾乎用盡了所有可能的工具,也花光了所有的預算,但似乎還是沒把握。
我問了關鍵問題:這本書上市有把握暢銷嗎?他不著邊際的回答:我們會全力以赴。我再說:我不要不確定的答案。他面有難色,不知如何是好。我說:如果沒把握,那整個行銷規畫要取消,全部重擬。他畏畏縮縮的回答:我們已想了無數次,這是我們全力做出的計畫。言下之意,是不知要如何重做!
這是我不知已經歷過多少次的情境,面對重要產品上市時,產品經理為確保成功,用盡了所有的想像與可能,但卻得到不確定的結果,每一個人都為這件事擔心。
我解決這種情況的方法很簡單:集中全力做一件不一樣的事,如果找不到不一樣的做法,那就什麼事情也不要做,因為做了許多沒把握的事,只是徒然花錢而已。不花錢、不做事,還可以少賠一些。
「集中全力做一件不一樣的事」要具備兩個要件:一是不一樣,另一是全力做一件事。
做不一樣的事是指,如果做所有競爭對手都在做的行銷活動,那消費者早已習以為常,我們跟著做,只是和別人一樣,不會有出奇制勝的效率,因此要傾全力想出不一樣的做法,不一樣就是創新,創新一定是新規格、新想像,才會有好結果。
一旦不一樣的創新做法想出來之後,那就以創新做為核心,把所有的經費、力量全力投入,只做好這一件事,其他的事都可以省去不做了。
做不一樣的事,是要尋求創新作為,這容易理解,但為何要捨棄所有,獨沽一味全力做一件事呢?
第一:資源、預算不足,是職場工作的常態,在經費不足之下,如果我們不集中全力做一件事,一定是備多力分,做了很多事,但沒有一件事做徹底、做好,因此要做好事,一定要集中全力只做一件事,先捨而後得,捨棄一般作為,集中創新作為。
第二:全力並非其他事全都不做,而是指將經費、資源的百分之八、九十投入關鍵創新作為,剩下的百分之一、二十,應付一定要做的例行性作為,並非不顧現實的一刀切。
通常被我這樣全盤推翻,並要求他們只提出一項作為後,我的主管們最後通常會找出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企畫案型去工作。雖然結果未必都成果豐碩,但至少都耳目一新,就算重做,我們也試出新方法,得到新經驗。
面對沒把握的事,不論是新產品、新事業或新專案,我的秘訣只有兩樣:不一樣與全力只做一件事。
本篇文章摘自: 商業周刊第 1059 期 作者:何飛鵬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